长期保存的UPS蓄电池组,使用前以10小时的电流充电14h,以5小时率电流放电,终止电压为1V乘以串联电池只数,循环2到3次,检查容量达到额定容量后在充电使用。
对充电设备的要求浮充设备控制在20V,浮充电流在50ma之间,在新的北京UPS蓄电池充足电以后,以每小时放电率放电,能满足连续分闸不少于3次。当蓄电池组胜于容量为额定值80%,系统出故障时,仍满足连续分闸不少于三次,这样才是最佳。